按照学校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根据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》,学院组织开展2023年度师德考核工作,经学院教职工个人自评、学院综合评议、结果反馈个人等考核程序,经学院师德考核小组审议,现将本次考核结果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5日。
对上述考核结果如有意见,请在2023年12月5日下班前以电话、电子邮件、信函、亲访等方式向外国语学院党委反映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电话、电子邮件、信函应署真实姓名。
外国语学院
2023年12月1日
上一条:外国语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团成员公示 下一条:关于外国语学院2023年12月3日开展大学英语四、六级第二次模拟考试的通知
【关闭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