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校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根据《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》辽石化大委发【2018】25号文件,学院组织开展2024年度师德考核工作,经学院教职工个人自评、学院综合评议、结果反馈个人等考核程序。经学院师德考核小组考核评价,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议审核评议,现将本次考核结果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6日。


对上述考核结果如有意见,请在2024年11月26日下班前以电话、电子邮件、信函、亲访等方式向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反映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电话、电子邮件、信函应署真实姓名。
外国语学院
2024年11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