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党务、院务公开的相关精神,促进学院管理科学化、决策民主化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增强教职工凝聚力和战斗力,促进学院的改革和发展,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第一章 党务、院务公开的内容
1、有关学院发展的重大决策,包括学院发展目标、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、年终工作总结等。
2、有关学院重大改革措施,包括教育、教学、科研和管理等。
3、学院人事工作,包括教师、干部、职工的聘任、延聘、返聘、晋级、晋职、人员调入调出、公派出国、进修访问、专业技术评聘等。
4、教职工奖惩。各类先进的评选名额、评选条件、结果、奖惩办法、年度考核、违纪职工处理办法。
5、学院规章制度的制定、修改、贯彻执行。
6、学院大宗物资采购、包括办公用品,实验设备、图书资料、教材等。
7、计划外办班招生政策、计划、收费标准。
8、财务管理、学院收支情况。
9、教职工及学生党员发展公示。
10、学生管理。包括学生奖学金、贷学金、特困生补助发放、评优、出国、违纪处理、免试研究生推荐公示等。
11、学院系领导干部任前公示,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。
第二章 党务、院务公开的形式
1、学院党务、政务公开的基本形式为学院公开栏、学院网站、微信群或电子邮件等。
2、不定期召开党支部书记,系部主任,或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通报。
3、必要时召开学院全体教职工大会或党员大会。
第三章 实施学院党务、政务公开的组织机构
学院党务、政务公开实行院长、书记负总责、主管副院长、副书记分工负责、办公室承办、工会组织实施、教职工全体参与的领导体制。
成立以院长、书记为组长,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为成员的学院党务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,实施学院党务、政务公开工作。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、工会主席、教工党支部书记、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监督检查小组,对学院党务、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情况给予监督。
第四章 附则
1.本制度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。
2.本制度于公布后实施。
外国语学院
2020年5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