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,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并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工作职责。
第二条 党支部是加强党的领导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,共产党员要在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保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在党支部的贯彻执行。
第二章 基层党支部的设置和组成
第三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。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,本着便于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原则设置。
第四条 党支部委员会
(一)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,选出的委员报学院党总支批准,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。
(二)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一般由3至5人组成,设书记、副书记、组织委员、宣传委员。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和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,可设若干个党小组。
(三)党支部工作的关键在于党支部书记。党支部书记应选配党性强、热心党务工作、作风正派、工作负责、政治业务素质好、富有奉献精神、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、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正式党员担任。
第三章 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
第五条 学生党支部的工作职责。学生党支部要以了解学生思想状况,反映他们的意见、要求和思想情绪,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,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,按照党员标准发展党员为工作重点,要明确工作思路;参与学生评优表彰、纪律处分、就业指导等各项工作的领导,具体指导班团支部和班委会工作,发挥学生党员在班集体中的作用、树立良好学风等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;定期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,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第四章 党支部工作制度
第六条 学习制度。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、专业文化知识学习,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学习计划,增强学习的针对性。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,并做好会议记录,并定期向学院党总支反馈、汇报。
第七条 “三会一课”制度。一般情况下,党小组会每两周召开一次;党支部委员会每两周召开一次;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。除纳入校院党校统一安排的党课教育外,党支部应结合本单位情况适时安排党课教育。党支部活动既要严肃认真,又要生动活泼;要结合时代特点,不断改进活动方式,提高活动质量和活动效果,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第八条 组织生活会制度。党支部委员会每学期要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,检查每位支委履行职责的情况,交流思想,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组织生活会每次要明确一、两个议题,注意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。
第九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。本着从严治党的方针,党支部应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。
第十条 联系群众制度。坚持与党外群众、入党积极分子、学生班级、共青团组织等建立联系,通过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、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密切党群关系。
第十一条 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制度。党支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,制定计划,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;通过吸收他们听党课、参加党内有关活动,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形式,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;严格执行"团内推优"制度,指导团组织做好"推优"工作;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,严格履行入党手续,本着成熟一个、发展一个的原则,确保党员发展质量。
第五章 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
第十二条 支部书记工作职责
(一)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,做好本学生党支部的各项党务工作。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。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和支部的实际,组织党员参加丰富多彩的组织生活活动。
(二)发展党员工作
认真贯彻“坚持标准,保证质量,改善结构,慎重发展”的方针,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
1、按照学院党总支的要求制定学生发展党员的年度计划。
2、指导团支部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工作,并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、教育和考察工作。
3、对计划发展对象认真进行考察谈话,并按要求做好材料整理、审查工作。
4、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、考察工作,及时讨论和办理转正手续。
(三)党员管理工作
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制度,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工作。做好学生党员的档案整理、管理工作,防止档案材料丢失。学生毕业时,及时将学生党员档案转入人事档案中,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。做好本支部出国(境)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联络、教育管理等工作。
(四)党员教育工作
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、培养工作,积极组织学生党员按照学院党总支工作计划开展日常理论学习活动,不断提高学生党员的理论水平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三条 本细则从下发之日起执行。如遇与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不相符合的,按上级党组织的规定执行。
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。
外国语学院总支
2020年5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