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门委员会
主任委员:安鑫
副主任委员:王媛
委员:孙莉、史燕鸣、张同金、迟宝明、崔启华、冯旭、于明秀、李小倩、钟文硕、崔骁、陈晨
主要职责
(一)指导和监督学院执行和完成学校下达的有关学术方面的任务;
(二)指导学院教师的学术科研;
(三)审议学院的年度科研工作计划;
(四)审议学院专业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;
(五)审议学院设置的各类科研项目、科研奖励等;
(六)审议学院科研、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学术规划;
(七)审议评价向学校推荐的限额申报的科研项目和成果奖励;
(八)审议推荐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;
(九)需要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的其他学术事务。
议事程序
第一条 院学术委员会工作由主任委员统筹规划,组织召开院学术委员会议。
第二条 院学术委员会全主任委员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,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临时代为主持。
第三条 会议审议决定或评定的事项采用集体商议和投票方式,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,经与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(含三分之二)同意方可通过。
第四条 审议与委员本人或其亲属有关议题时,相关委员本人需回避。
第五条 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应严守会议审议中确定需要保密的内容,并执行和维护学院委员会的审议或评议结果。
附则
本条例内容以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